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院教育教学发展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做法、创新举措和发展经验,以点带面、以面带全促进我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同时为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我院在岗教师,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我院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非我院或第一完成人为非我院在岗教师申报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设一、二等奖,每个教学单位同一形式的成果推荐不超过1项。
三、申报评奖条件
(一)成果内容
教育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在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成果要求
1.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自治区或全校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4.已经获得过国家级、自治区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教育教学成果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遴选推荐。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名额和评奖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学单位对推荐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的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如有师德师风问题不得推荐。
(二)学院组织评审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择优推荐参评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组织各获奖教学单位和个人继续加强成果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成果实践。同时按照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择优推荐参评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组织实施,各成果申报人于10月8日前登陆申报网站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以下材料:
1.主要申报材料。推荐成果均须提交《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4)、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
2.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
教学单位审核申报人所提交材料,并填写《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
六、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双把关,确保完成人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表现过硬。要加强对各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成果完成人和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在推荐、审核等各环节,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宣传,鼓励和引导教师参与申报。要指导教师全面梳理和总结优秀教学成果,形成有价值、可借鉴、易推广的教学成果材料,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推动我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联 系 人:岳娅楠
联系电话:0472-3163215
附件:1. 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教师操作指南)
2.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