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暑期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一)统一研修。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教师通过平台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曾参加过2022年暑假和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新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直接报名学习。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参与国家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二)自选培训。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在利用好国家平台开展研修的基础上,针对“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模块中不包含的培训内容,可自行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自行开展各类培训。要结合暑假特点,灵活安排时间,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研讨交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要把暑期教师研修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要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广泛动员教师参与,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100%。本部门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2023年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依据。
(二)严格培训管理,做好统筹服务。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培训人员的管理,保证专任教师全员参训,非专任教师积极参训(各教学单位管理本部门任课的非专任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暑期教师研修组织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优化工作举措,督促教师积极参加暑期研修,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
(三)保证培训质量,做好宣传总结。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宣传。要加强暑假教师培训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并于2023年9月1日前将电子版部门暑假教师培训总结和2023年度暑期教师培训相关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王丽媛OA邮箱。
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职业教育教师研修管理员及联系电话:
龚老师:13810141120
职业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