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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3、负责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学院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4、负责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

5、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作的信息资料。

6、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推动中高企三方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材编用、师资力量、实习实训、技能比赛、证书资质、培训提升、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贯通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服务区域经济新发展。

8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9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建设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10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构筑职教资源与产业创新发展的通道。

11、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产教研一体化化发展。

12、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构筑包头“两都产业”发展服务平台。

13、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中高企三方互通、互融、共育、共享发展。

14、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作好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15、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为驻校企业作好运行保障服务工作。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