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3、负责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学院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4、负责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
5、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作的信息资料。
6、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推动中高企三方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材编用、师资力量、实习实训、技能比赛、证书资质、培训提升、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贯通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服务区域经济新发展。
8、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9、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规划建设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10、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构筑职教资源与产业创新发展的通道。
11、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产教研一体化化发展。
12、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构筑包头“两都产业”发展服务平台。
13、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中高企三方互通、互融、共育、共享发展。
14、负责统筹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作好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15、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为驻校企业作好运行保障服务工作。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