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到2026年,建成40所左右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和100个左右优质专业,建设8所左右自治区高水平高职院校和2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不断强化,“三教”改革更加深入,“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75%,毕业生就业率只增不减。基础能力全面加强,所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产教融合持续深化,校企合作走深走实,每条产业链有2所以上学校精准对接,每所职业院校建设1个以上服务重点产业链的专业(群)。职业培训数质量大幅提升,年均培训10万人次以上。
二、任务举措
(一)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动
1.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整合“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县域职业学校发展新路径,1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市、区)重点建设好1所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持续实施中职学校“双优计划”,2024年组织“双优计划”学校进行建设自评,开展自治区级中期绩效评价。2025年开展“双优计划”学校终期验收,建成4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和100个左右优质专业。2026年组织自治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对县域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支援,“双优计划”学校带动所有中职学校均创建1个以上优质专业。组织自治区高职院校帮扶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育,构建全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共同体。
2.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扩优提质。加大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双高计划”)支持力度,2024年统筹指导3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通过终期绩效评价,力争3所以上高职院校进入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2025年完成第一轮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开展第一轮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终期绩效评价,建成8所左右自治区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2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2026年推广第一轮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成果,组织自治区“双高计划”院校与普通高职院校结对共建。启动第二轮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
3.发挥本科职业教育引领作用。加快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和职业本科院校建设,引领带动中、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发展。2024年深化应用型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招生合作,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接收专升本学生数量。到2025年以“双高计划”院校为基础,按照“十四五”院校设置规划整合资源组建2所以上特色鲜明的职业本科学校。2026年制定“十五五”院校设置规划,再规划建设2所以上职业本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数量和教育规模大幅提升。
4.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衔接培养。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完善“文化知识+职业技能”考试模式。向教育部积极争取扩大中职对口升学规模,持续规范中高职五年制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探索“2+2+2”(中职2年,高职2年,企业2年)院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数量,推动中职、高职、本科多元衔接贯通培养,2025年实现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2026年达到15%。
(二)实施办学质量提升行动
5.开展办学条件达标攻坚。落实各级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办学条件达标动态监测、定期通报、限期整顿、退出机制。2024年制定自治区级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标准,新增达标院校30所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率达到80%。适当加大对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投入力度,加强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督导,对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限期整顿,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院校责令停止办学。2025年实现90%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2026年对无法达标的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实现职业院校办学条件100%达标。
6.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加强课堂教学督导,落实实训教学标准要求。2024年组织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互查,建立教学成果奖培育库,组织2次教学成果总结推广活动。2025年审核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普及盟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评选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2026年组织抽查20%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深化自治区级教学成果总结提炼,组织申报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7.加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持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规范职业学校教材选用和管理,建立教材编写、选用、监测、退出机制。支持学校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开发具有区域特色、行业适用、产业需要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教材,鼓励开发新业态教材。组织各校积极申报国家规划教材,分批建设200种左右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立自治区规划教材目录。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35种、48种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教材修订复核工作。2026年启动自治区“十五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
8.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双师型”教师认定,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2024年达到60%,2025年达到70%,2026年达到75%。严格落实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实践或校外实训基地实训的要求。完善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员互聘、教师和员工培训、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积极培育职业教育名师,每年建设10个左右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匠)名校长工作室,创建20个左右国家和自治区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分专业分层次轮训制度,每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培训4500人次左右。到2026年覆盖率达到50%,盟市级与校本培训实现全覆盖。推动职业院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9.强化数字赋能职业教育发展。开展职业教育数字标杆学校建设。加强数字教学资源开发,按专业大类和院校办学定位统筹建设专业资源库,每年建设10个左右专业教学资源库、建成10门左右一流核心课程和80门左右在线精品开放课。2024年录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数字规范。2025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验收,建成10个左右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026年召开数字化标杆学校现场交流会,在全区推广建设成果。
(三)实施综合素养培植提升行动
10.加强课程思政育人。每年组织“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未来工匠读书行动”,强化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积极创建“三全育人”典型学校,2024年组织自评,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并推广典型案例;2025年组织验收,开展课程思政特色示范校建设成果交流活动;2026年启动第二批“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评选一批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1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足上好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一、二年级高职学生安排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2学时,指导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争优行动,2024年优良率达到20%以上,2025年达到25%以上,到2026年达到30%以上;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2024年创建国家级健康学校5所,2025年达到7所,到2026年达到9所;针对中高职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12.规范艺术课程教学。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强化职业院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建设,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严格执行高职院校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的规定,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人数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15%,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低于艺术教师总数的50%。到2025年公共艺术课程开课率达到100%。
13.提升劳动育人水平。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到2025年,80%以上的职业院校设立劳模工匠兼职导师,到2026年,创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不少于15个。持续开展劳动教育实验校和实践基地创建,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验校和实践基地辐射带动和服务功能明显提升。
(四)实施产教融合深化行动
14.持续优化专业结构。聚焦区域重点产业,紧盯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加强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等专业(群)。加快培养服务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等紧缺技能人才。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连续两年招生计划实际完成率不足90%的高职院校和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按照10%调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2024年指导职业院校立足办学定位开展专业建设自评,调整专业设置,撤并与办学定位不符、服务能力不强的专业,打造品牌特色专业,凸显职业院校办学特色,提升服务能力。2025年实现每条产业链有2所以上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精准对接。2026年组织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所在院校与区内外同类院校建立专业共建机制,建立专业共建联盟,整体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15.深化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大力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根据院校办学特色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鼓励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每年新增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单位10家以上,形成纵横结合的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格局。2024年指导立项的6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梳理建设成果,形成典型案例,启动第二批联合体共同体建设试点。2025年深入推进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扩大共同体数量,自治区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达到15个以上。2026年总结“两体”建设成果,评选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强化在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功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格局初步形成。
16.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提升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性和主动性。2024年协调相关部门细化校企合作“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在不同学年联合院校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2025年扩大参与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企业规模,拓展校企在教学资源开发、教师培训、课程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入实施“工匠班”计划和现场工程师计划,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机制。2026年不断完善引企驻校、助校进企机制,鼓励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在院校建设生产性车间。深化“工匠班”计划培养成果,总结一批“工匠班”培养典型案例。
(五)实施职业教育面向拓展行动
17.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法定职责,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乡村振兴学院、农牧民培训学院、退役军人培训学院,全区职业院校年均开展职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拓展终身教育资源,依托各级开放大学设立“城乡社区大学”“老年开放大学”,2024年借助职业院校资源建设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教学点和示范性教学基地。启动第二批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教学点评选。2025年鼓励和支持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启动首批学习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学分银行建设。2026年推动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教学点和示范性教学基地建设成果,指导学习型城市试点建设,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
18.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2024年起,面向俄蒙,举办“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职业教育论坛。每年开展至少10项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提升“中文+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国际化标准等建设水平,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职业国际教育品牌。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提升工程,指导相关院校制定本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提升方案,打造“一校一特色项目”。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培育工程,每年重点支持2-3所左右办学实力强、专业特色明显的院校与意向国家和学校开展对外合作办学项目储备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