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级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决定遴选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专业,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遴选紧密对接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的专业,于 2023年8月31日前将“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岳娅楠 0A 邮箱,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将择优遴选试点专业并提交教育厅审核备案。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级高等职业院校 “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2、2023级“工匠班”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4日